一、实施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城镇供热“冬病夏治”工作,加快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有效解决我旗供热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1. 全面贯彻上级政策,开展城镇供热问题隐患排查整治。
2. 启动实施城中村、城边村燃煤散烧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
3. 从供热领域的热源保障、热网更新、热力站提升、户内改造、智能化建设、应急保障、散煤治理等方面补短板、抓落实。
4. 探索推进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新型智慧供热模式,为民服务解难题。
5. 促进供热民生保障上台阶,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主要任务
1. 深入开展供热问题排查整改。组织有关部门、供热企业及供热专家、技术人员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摸清供热底数,对存在隐患的管网设施要形成建设改造具体项目清单,列入维修改造计划,抓紧组织实施。
2. 加强供热设施检修维护。制定供热设施、设备及供热辅助系统的检维修保养计划,有序组织实施“冬病夏治”工作,完成一级管网、二级管网、庭院管网、换热站、阀门井等供热设施的维护检修,提升供热系统运行可靠性。
3. 全面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梳理细化和动态更新建设项目,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方式,提前开展相关前期工作,补齐供热基础设施短板。计划投资2085万元,计划改造供热管网3.3公里、新建换热站2座。
4. 改造老旧管网,优化供热系统。更新改造经检测腐蚀严重失水率居高不下的二次管网管段,优化用户室内供热系统,对水力不平衡和不符合要求的供热系统及节能保温不达标的建筑等提出改造方案。加强用户室内温度监测,对投诉多、反复投诉的用户在征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加装远传室内温度监测装置。
5. 推动换热站升级,提升智能化水平。对设备老化、能耗高、完好率不达标、自控水平低的热力站进行升级改造,提升换热站精准调控水平。在热源、管网、换热站更新改造时,大力推广使用智慧供热新技术。
6. 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建立供热管网、维修、养护、更新保障制度和应急保障补偿机制,加强供热应急保障资金储备,组织演练并配备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机组,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
7. 落实极寒天气供热预警响应机制。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调联动,当冬季室外气温降至零下29摄氏度、时长超过48小时时启动极寒天气城镇供热预警响应,确保城镇供热正常达标运行。
8. 切实做好城镇供热用能保障。建立煤炭、电力等供热能源保障机制,确保能源供给充足、燃料储备达标,供热燃煤储备量达到15天以上。
9. 推进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对城中村、城边村的燃煤散烧进行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和居民供热取暖条件。
10. 加强供热运行安全管理。督导供热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提高一线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11. 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供热推进机制,督促供热企业依法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建立热用户室温检测制度和室内温度监测系统,及时处置问题和热用户合理诉求。建立供热企业考评退出机制,对长期供热不达标的供热企业依法清出供热市场。
12. 着力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推进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及供热企业智慧供热系统建设,畅通服务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降低热用户投诉,提高供热满意度。优化获得用热营商环境,完善网上办、掌上办服务功能,方便用户办理缴费、咨询、报停等业务。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阶段(2024年1月至3月):政府、企业、社会各方发挥各自作用,组织社区、物业、供热企业等单位,对住宅小区进行全覆盖摸底和“访民问暖”工作。对热源、热网、换热站、住户等进行全链条排查,找出供热质量不高的症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疗方案”。此阶段需明确2024年亟需实施的重点项目和以后年度实施的项目,确保各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阶段(2024年4月至9月):根据建立的“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等具体工作内容,力争开栓供热前群众反映的供热问题全部解决。
(三)供热阶段(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加强对供热情况的监测,确保供热之日零时起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停供之日24:00时前热用户室温达到18摄氏度以上。同时,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制度,快速回应群众诉求。
(四)提升阶段(从2025年5月起):总结分析影响供热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完善城镇供热市场监管机制,加强智慧化建设,持续提升供热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温暖工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供热企业、物业企业等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的职责分工,确保供热运行平稳、重大问题及时处置。
(二)拓展资金筹集渠道。相关部门要研究出台温暖工程的政策措施,将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同时,要积极争取中央和国家部委资金及自治区“温暖工程”等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立资金共担机制。
(三)强化供热行业监管。压实集中供热保供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供热设施安全和运行平稳。同时,建立市政管网改造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前做好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加强供热专项规划执行和成本监审的监管。
(四)加强工程监督管理。严格履行招投标手续,落实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竣工验收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同时,严格执行消防及施工安全相关规定,守牢安全底线,逐项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督促指导。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推进问题整改和落实工作。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对于整改完成后仍出现供热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和企业,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公开通报。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各种宣传介质和宣教资源,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供用热知识等。公示投诉举报电话和供热企业服务电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