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广大牧户熟知“防贫保险”相关政策及理赔程序,充分发挥“防贫保险”在防返贫致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广大牧户抵御各类风险的能力,提高群众对“防贫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保障对象
全旗7个苏木镇脱贫户(包括稳定脱贫户)、监测户、“十类人员”以及有意愿参加防贫保险的牧区户籍常住低收入户,以家庭为单位纳入防贫保险 。
二、保险模式
旗财政每年投入30万元,建立防贫保险“资金池”,开展经办型模式规范开展防贫保险。
三、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
(一)投保人:苏尼特左旗乡村振兴局与财政局。
(二)被保险人:保障对象。
(三)保险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
四、保险范围及标准
(一)保障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防返贫保险:
1.家庭人口因病住院,扣除医保、民政救助等各种政策性救助后,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超过0.4万元的。
2.家庭成员注册正式学籍、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外全日制学历教育(不含高费择校、中外合作办学)期间,以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扣除教育资助、助学贷款等各种政策性补贴或救助后自付费用超过0.5万元的。
3.因狼灾、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室内财产、牲畜、圈舍、储备饲草料的损失超过1万元的。
4.因交通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医疗费用,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家庭。
(二)赔付标准
1.因病防贫保险。以自付医疗费用0.4万元作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给付标准的,全额按照比例发放。超出起付线0.3万以内部分以3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0.3万元(含)-5万元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5万元(含)-10万元部分以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10万及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对于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可由本人二次申请救助,经乡村振兴局、苏木镇、嘎查、卫健委、医保等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协商后,在查勘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直至全部救助。赔偿上限不超过10万元/人/年。
2.因学防贫保险。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注册正式学籍的低收入户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顶岗实习)期间所支付的学费、住宿费、科教书费,以0.5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给付标准的,全额按照比例发放,设0.3万元以下、0.3万(含)-0.5万之间、0.5万(含)以上三个区间,保险公司分别按100%、90%、80%的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赔偿上限不超过1万元/人/年。
3.因灾防贫保险。因狼灾、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室内财产、牲畜、圈舍、储备饲草料的损失,以1万元为起付线,超出部分分为1万元以下、1万(含)-5万之间、5万(含)以上三个区间,保险公司分别按50%、60%、70%比例发放防贫保险金,赔偿上限不超过10万元/户/年。
4.因意外防贫保险。因交通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财产损失或医疗费用,可能导致返贫、致贫的家庭,分以下两种情况发放防贫保险金:一是因财产损失过重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灾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二是因医疗花费过高可能返贫或致贫的,参照因病防贫办法发放保险金。
五、保险期限
根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5年过渡期的政策安排,防贫保险实施期限为2022-2025年。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盟和旗委、旗政府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调整实施。
六、赔付流程
(一)赔付申请
有返贫致贫风险或防贫保险理赔需求的牧户填写《苏尼特左旗精准防贫救助资金申请表》,向所在嘎查提出申请,嘎查“两委”、第一书记入户调查核实,确认后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
(二)调查审核
苏木镇初审。苏木镇对嘎查“两委”、第一书记调查核实的防贫保险理赔申请进行进一步入户核实,确认后报送旗乡村振兴局。旗复审。旗乡村振兴局对苏木镇报送的牧户理赔申请进行核实确认后,推送给承保保险机构。专业调查。承保机构按程序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工作,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调查确定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并将调查结果报送旗乡村振兴局。
(三)公告公示
相关嘎查将拟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在嘎查进行公示5天 。
(四)审批支付
公示无异议的,承保机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理赔、告知工作。对于符合理赔标准的要及时发放补偿金,不符合理赔标准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
(五)整理归档
理赔结束后,合作保险公司对防贫保险救助的案件进行编号归档备查,并将相关凭证、理赔数据等情况报送旗乡村振兴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