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我旗决定实施文化旅游市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现将本方案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信用等级监管与执法频度相结合的监管模式,推动市场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构建诚信的市场环境。
二、监管对象
本工作针对苏尼特左旗内所有文化旅游市场主体,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演出机构、旅行社等由文化旅游部门许可经营的企业或个体。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诚信档案建设
使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操作。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信用承诺、评价、失信惩戒及修复等工作。对失信主体进行严格认定,并依法公开失信信息。积极推进信用修复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主体进行诚信教育,指导其修复信用。
(二)严格黑名单管理
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将严重违法失信的文旅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
(三)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运用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根据市场主体处罚情况生成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对于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检查;对于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管。
(四)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通过各类渠道加大信用建设宣传力度,普及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氛围。开展行业诚信文化建设,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如信用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诚信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实。积极推进信用评价在各领域的应用,落实诚信奖惩联动措施。
(三)加强宣传教育
结合各类活动节点,大力宣传诚信建设工程的重大意义,树立文化旅游行业讲诚信、守信用的正面形象,营造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重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