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雷锋活动持续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持续凝聚我旗办办好两件大事的力量,依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宣传部的工作指示,我旗将举办第五批全旗岗位学雷锋标兵(包括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和命名活动。
一、推荐标准
学雷锋标兵的评选主要围绕基层单位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推荐的集体需具备明显的学雷锋特色和成效,能够充分展示劳动精神、蒙古马精神等,且在当地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个人则需在各自岗位上践行雷锋精神,表现出色,具有高度的社会认可度。
二、推荐名额
各苏木镇需分别推荐一个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和两名个人;旗直各单位推荐一个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和一名个人。请各主管部门在收集并筛选好二级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进行推荐。
三、报送要求及时间
1. 重视并积极配合,请各苏木镇和旗直部门单位认真筛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2. 请将推荐的详细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