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收到你单位提交的《关于2025年中央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的报告》(苏左民委字〔2025〕3号)。经认真审议,苏尼特左旗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已通过如下决定:
一、同意实施巴彦舒盖嘎查砂石路项目。此项目对于改善当地交通状况,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请严格按照项目规划,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同意实施牧区新能源光伏发电设备项目。此举将有助于推动牧区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请积极推进项目进度,确保项目质量。
三、为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同意列支1%的管理费用于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请严格按照上级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规范使用和管理资金,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