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拟于2022年9月下旬进行再次审议。现将条例(修订草案)及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2022年9月2日前反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李冬松
联系电话:0471-6600776(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nmrd_lds@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3号
邮政编码:010020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