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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523011672048D/2025-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4-10-25 00:00:00 公文时限 有效

苏尼特左旗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 有限公司“7·25”一般物体打击 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10-25 11:44:44   来源:苏尼特左旗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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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锡林郭勒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试行)》(锡安委会发〔2020〕9号)的有关要求,旗安委办成立“苏尼特左旗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7·25”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评估工作组,对苏尼特左旗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7·25”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23年7月25日16时36分,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液氨装卸过程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9.195万元。

二、评估内容

按照旗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评估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是否深刻汲取了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了事故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处理了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一)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大唐鼎旺公司“7·25”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我旗在全力做好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处置及企业内部全面警示教育和隐患排查的同时,立即组织召开全旗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全面举一反三,制定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30天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苏尼特左旗应急管理局

旗应急管理局向企业下达《关于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警示函》。同时,按照上级部署,我句持续深化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围绕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管理、防泄漏、开停车、特种设备、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对19家危化企业(1家化工企业、13家加油站、5家烟花爆竹经销店)逐一开展深入排查,共发现问题隐患93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

该企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明确的整改事项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以事故为鉴,对全厂进行警示教育。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已2023年8月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7·25事故进行了通报及警示反思,9月4日再次利用安全月度会,对7·25事故进行深刻警示教育,强调安全生产重要性。2023年9月15日前,已完成以“7·25”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案例制作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厂区全体员工学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

2.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突发事故能力。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96日至8聘请锡林郭勒盟金安培训公司针对全体员工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针对特种作业、液氨等危险化学品充装作业等特种设备作业重点岗位操作人员开展安全规程规范专业培训,对全体员工开展充装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

3.制定排查方案,开展全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针对日常液氨、二氧化碳等装卸作业使用频繁、安全风险较大的关键部件(如快装接头等)、全厂区同类设备设施完好性等方面,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分别于2023年8月11日、15日和9月12日开展了自查自改工作,共查出各类问题隐患30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30项问题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

4.加强外来队伍管控,降低运输装卸风险。企业已完善并严格执行“一车一登记”、 “一人一登记”工作, 做好每个车辆、人员的入厂前安全告知及培训。并在物流通道设置了二道门门禁系统,对外来车辆、人员配备定位卡,充分利用人员定位卡等措施,规范进厂人员、车辆的安全行为。对进入厂区的危险货物运输单位驾驶员、押运员在充装作业前,进行危害告知和相关充装、应急处置等安全培训,规范外来人员进出充装现场安全行为,确保外来人员严格遵守充装安全管理规定。对危险品托运合同进行修订,通过合同明确与危险货物承运人三方的法律职责并与危险货物电子运单一致,合同中列明禁止挂靠经营条款。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危险货物承运人,确保现有承运人均与其驾驶员、押运员签订聘用合同,禁止使用挂靠、租赁车辆,确保承担液氨等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危险货物承运人符合法规要求。

(四)行政处罚情况

1.有关责任人员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法律条例之规定,一是由旗应急管理局对6名责任人员作出处罚59.993万元,并依法暂停李春峰、张忠兵、王连柱、邵立富4人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二是由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暂停戴长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资格证书。三是旗委常委、政府常务副旗长对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局长进行提醒谈话,局党委委员、局长对应急管理局分管危险化学品工作副局长海山进行提醒谈话。

2.有关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相关法律条例之规定。一是由旗应急管理局对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处以230万元罚款(发生一般事故,处30万元;谎报事故,处20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暂扣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约谈主要负责人。上述处罚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0月14日缴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吸取事故教训,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针对大唐鼎旺公司7·25”安全生产事故及暴露出的问题,我旗将持续运用督办约谈、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事故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严肃追责问责到位,真正做到“四不放过”,让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长出牙齿”,让事故产生“学习效应”,推动形成严的合力和氛围。

(二)紧盯薄弱环节,切实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力度

结合重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持续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等“关键少数”,推动监督检查更加精准。特别是针对大唐鼎旺公司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重大风险点和低设防区域,进一步强化风险辨识、评估、论证,持续做好重大危险源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及时、全面、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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