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旗县政府矿山安全属地责任,强化落实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盟市、旗县政府领导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内应急字〔2024〕50号)要求,现将苏尼特左旗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公示如下。
苏尼特左旗政府领导挂牌包保煤矿、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