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18:44:03 | 公文时限 | 有效 |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24〕373号)现将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补贴人员范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上述人员类别的申请人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就业创业登记证》;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注册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复印件;
4.《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
5.《真实性承诺书》;
6.《带动就业人员花名表》及带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创业实体概述及《创业项目计划书》;
8.企业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全称或个人银行卡号;
申报补贴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截图、收支截图明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与电子版一同上报。
四、办理地点及联系人
苏尼特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北厅就业培训股;联系人:张莉;咨询电话:0479-252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