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苏尼特左旗 | 文 号 | 苏左教字〔2024〕60号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09:11:16 | 公文时限 | 有效 |
全旗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现将《苏尼特左旗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苏尼特左旗教育局
2024年7月4日
苏尼特左旗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全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持续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健全科学、明晰、便利、透明的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治区教育厅《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方案》(内教基函〔2024〕40号)和锡林郭勒盟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义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加大优质教育资源供 给,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以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进一 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义务教育阶段 入学规则,健全招生入学制度;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的教 育服务体系,推进我旗义务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发展。
二 、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为出发点,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划定施教区域,确保本地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招生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范围,确保各校资源均衡使用。四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所有适龄儿童,免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入学原则。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的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工作,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原则。严格坚持 “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确保“应入尽入”,积极 接收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融入我旗环境,推进我旗经济发展。四所公办中小学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提供非必要入学证明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五)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严格执行起始年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班额控制标准,保障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均衡、优质教育。
(六)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遏制择校。
三、免试就近入学相关要求及中小学招生范围
(一)小学阶段
1.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苏尼特左旗户籍或非苏尼特左旗户籍,有在苏尼特左旗入学需求而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2.小学阶段学校招生规模及要求:
(1)第一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20名,设置3个班级,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班级2个,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级1个;每班限定学生40名。
(2)第二小学:计划招收新生160名,设置4个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级,每班限定学生40名。
(3)新生报到时需携带经旗教育局审核过的“2024年苏尼特左旗小学入学申请表”及户籍相关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未经旗教育局审核的学生,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
(4)7月5日,旗教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发布本方案。8月25日至26日,各学校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自行组织现场抽签派位分班工作。8月27日,学生到相应学校按分班结果入班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就近入学资格。
(5)小学入学分班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阳光分班”, 严禁通过择师、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
(6)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苏尼特左旗教育局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3.小学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1)第一小学招生范围:招收金珠拉小区、洪格尔街、教育小区、盛源综合楼、东都雅苑小区、满达小区居住的学生。
(2)第二小学招生范围:招收南统建、旧安达、草原丽轩小区、恩格尔南街、巴彦小区、德力格尔罕街、德力格尔小区、昌图嘉苑、新安达、达日汗小区、昌图嘉苑、宝德尔小区、安达新家园、良缘小区、草原新区、公安小区、探马赤小区、温馨家园小区、都兰小区、打井队小区、邮政小区、草原新区居住的学生。
(二)初中阶段
1.初中招生对象:苏尼特左旗2024年毕业的第一小学、第 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旗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一键入学”平台审核结果向初中学校分配名单。
2.初中阶段学校招生规模及要求:
(1)第一中学:计划招收新生160名,设置4个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级,每班限定学生40名。
(2)第二中学:计划招收新生120名,设置3个班级,国家通用语言授课班级2个,原民族语言授课班级1个;每班限定学生40名。
(3)未在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如申请非户籍所在地入学,由教育局统一受理、审核后,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4)新生报到时需携带经旗教育局审核过的“2024年苏 尼特左旗初中入学申请表”及户籍相关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报到。未经旗教育局审核的学生,各学校一律不得擅自接收。
(5)全旗各初中学校不得私自招生,取消任何名义的特长生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学生报到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置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初中班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6)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准确划拨七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做到“人籍一致”。严格实行“一人一 籍、籍随人走”,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学籍一经确定,除转学、毕业或死亡外,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其学籍。任何学校不允许存在无学籍学生。学籍档案由学生就读学校负责管理,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学籍表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3.初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1)第一中学:招收金珠拉、中兰养老服务中心、达日罕小区、草原丽轩、盛源小区、良缘小区、东都雅苑小区、洪格尔街平房、公安小区、昌图嘉苑、达来路1号、洪格日街、温馨家园、教育小区、邮政小区、打井队小区居住的学生。
(2)第二中学:招收旧安达小区、德力格尔小区、恩格尔南街、探马赤小区、宝德尔小区、三幼附近平房、南统建平房居住的学生。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全旗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现成立义务教育 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高智勇教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新莎尔教育局党组成员、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组长 达布希拉图 旗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张保平 旗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雅 儒 旗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乌兰斯哈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阿拉腾达来 教育局人事师资股股长
巴特尔 教育局体卫艺股股长
任建军 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股股长
张娅丽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伊拉特 第一中学校长
双 山 第二中学校长
赵保卫 第一小学校长
双 连第二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精心安排,明确职责,抓好落实,保障各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校要持续不断开展有效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媒体取得联系,共同配合,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各校要积极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促进教育公平,让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三)规范办学行为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策划、 严密组织、规范操作,杜绝招生过程中违规现象的发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学生报到入学后,严格执行阳光分班、随机分班,严禁设置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
(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校在每学期第一个月开展“控辍月”系列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按照“周核实,月上报”原则对实际辍学情况、有辍学倾向学生情况汇总上报,并通过家访等方式做好劝返工作,确保我旗无因贫辍学学生。
(五)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工作
具备普通学校学习生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即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安排其就近入学并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和拒收;对中度残疾儿童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推荐其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专人护理,不具备到学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六)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升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办好我旗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积极倡导因地制宜,按照地理位置相对就近、办学水平相对均衡的原则,缩小学校之间办学差距。凡因属地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情况时,兄(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
(七)落实相关优待政策
按照盟应急管理局、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试行)的通知》(锡应急发〔2019〕33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后子女可自主选择到中小学就读。按照盟卫健委、教育局《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保障工作的通知》(锡卫发〔2020〕47号)要求,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持《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疗卫生工作者证明》可自主选择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保障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来旗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人员子女,按照相关优待政策和程序安排入学。
(八)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