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方案》文件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具有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可申请见习单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见习生活补贴。
经企事业单位申请,苏尼特左旗就业服务中心审核,有3家企业3名人员符合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条件,补贴金额3405.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受理电话:0479-2522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