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旗民政局职责:承担对全旗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管责任,负责制定社会救助相关政策。
1、指导苏木镇按照救助制度开展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2、对苏木镇社会救助审核审批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纠正,定期通报抽查结果;
3、 组织开展苏木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4、做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协调第三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做好对申请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对全旗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长期公示,负责社会救助各类数据汇总及上报;
6、接受苏木镇社会救助审批清册及资金发放表等资料备案;
7、受理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并做好信访件承办、转办、督办工作;
8、与财政部门对接,安排好下一年度社会救助资金的预算。
9、依据锡林郭勒盟民政局、财政局《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苏尼特左旗临时和急难救助实施细则》要求,及时为苏木镇补充临时救助备用金。
10、做好其他社会救助相关事务。
(二)苏木镇职责:苏木镇作为赋权事项的审核审批责任主体,负责赋权事项的组织实施和政策宣传。
1、履行赋权事项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采集上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公开公示、信息数据报送等工作职责,同步更新完善全国低保系统及数据信息动态调整工作;
2、全面做好社会救助类统计报表、档案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工作;
4、受理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咨询、投诉,并做好信访件承办工作;
5、做好与旗财政部门对接,通过“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将社会救助资金按时、足额拨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
6、做好每年度77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的筛查登记、录入系统和定期识别认证工作;
7、做好苏木镇领导班子成员、社会救助工作经办人员以及嘎查“两委”班子成员的近亲属享受社会救助备案工作;
8、按照旗民政局要求完成社会救助相关事务等。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职责: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受政府部门授权(委托),负责开展社会救助项目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工作;
2、对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相关数据、资料等进行分析,上报,为授权(委托)的政府部门出具核对报告,作为授权(委托)部门行政审批的重要依据;
3、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和分析,出具我旗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研报告,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本级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
5、指导核对人员开展申请救助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
6、负责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的保密工作。
7、研究和推进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建设,负责强化核对机构内部专业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