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尼特左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尼特左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为推进我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字〔2019〕43号〕18号)、《锡林郭勒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锡署发〔2019〕57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管原则
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分级分类、科学高效、寓管于服的原则,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监管主体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具有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行政审批要求进行建设及承诺人履行承诺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逐事项、分类别建立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定期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追责问责等监管机制,明确监管主体责任。对涉及面广、较为重大复杂的监管领域和监管事项,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应急响应机制,主责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地方政府统筹监管。
三、监管对象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主要对象是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及项目审批过程涉及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范围贯穿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各个环节,重点是精简审批环节和条件、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以及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
四、监管方式
(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信用管理体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在此基础上,对列入我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日常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对重点监管事项建立清单制度,进行全过程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监管部门要及时对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审批部门要依法撤销相关行政审批决定,并依法追究承诺人的相应责任。
五、监管要求
各部门要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测体系,细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要调整充实监管力量,保障监管经费,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水平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标评价体系。旗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导各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