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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失信典型案例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06-18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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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案情]

  苏尼特左旗某供销合作专营店与苏尼特左旗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4)内2523诉前调确23号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苏尼特左旗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应给付苏尼特左旗某供销合作专营店37836元。

  [执行情况]

  在受理申请执行人苏尼特左旗某合作专营店与被执行人苏尼特左旗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后,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苏尼特左旗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有能力履行而存在消极懈怠的倾向,符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但如果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疑会影响的企业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承办法官决定采取“约谈+书面警示”的方式,随即约谈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预警告知书”,明确载明了纳失后企业产生经营受限的种种情形和严重影响。被执行人苏尼特左旗某商贸有限公司在收到“告知书”后不到一周就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被执行人也对法院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执行举措表示感谢。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典型意义]

  执行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最集中体现。本案通过“约谈+书面警示”的方式,让存在侥幸心理的被执行人敲响了警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页有效规避了被执行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各项不利后果,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执行,彰显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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