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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来了,小初高阶段的助学政策分别有哪些?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布日期:2023-06-02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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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两补一计划”的资助政策,即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助”(即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对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自治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其学杂费收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差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3000元。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一助一奖”(即免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寄宿生住宿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资助政策。对依法批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和民办技工学校在校学生,自治区按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中等职业学校特殊类专业,学费标准高于自治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负担。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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