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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关于同意满都拉图镇萨如拉塔拉嘎查牧户哈斯额尔敦建设养殖棚圈审批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左旗满都拉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1-02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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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背景依据: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农牧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0310号文件。

《通知》内容:

一、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要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牧业生产,要严格按照批复附属设施用地规模面积使用,防止以发展设施农牧业为名,擅自改变用地类型。 

二、经批准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用地标准,不得擅自扩大或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或将农业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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