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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50102/2022-0038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苏左政办发〔2022〕96号
成文日期 2022-12-13 09:33:23 公文时限 有效

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09:33:23   来源: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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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破难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更好地推动旗直部门“党建带妇建”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就健全和完善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妇女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妇女组织是旗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联系机关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机关各项工作、促进和谐机关建设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妇女组织在机关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工作,为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妇女组织不健全、不按时换届选举、活动少等,这些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的开展。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旗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妇女组织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凝聚思想共识,切实发挥妇女组织在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等重要作用。
  二、健全和完善机关妇女组织建设
  (一)组织机构
  1、妇委会的设置。凡妇女人数在 3 人以上的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不足 3人的可成立妇女小组。妇委会委员由单位党组织或妇女代表协商提出候选人,经本单位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妇委会委员视单位妇女人数及下属单位多少设专职或兼职妇委会主任 1 名、副主任若干名,设委员(宣传、组织、维权、文体)3 至 5 名。妇委会(妇女小组)主任要由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协调管理能力、热爱妇女工作、有较高威望的中层女领导干部
  任。旗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妇联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的领导。
  2、妇委会的成立和换届。妇女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妇委会人数在 30 人以下的应召开妇女大会,30 人以上的,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应不少于妇女总数的 50%。妇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召开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进行补选,选举情况报旗妇联备案。
  3、女工委是旗妇联的团体会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对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地方妇联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县以上妇联的团体会员,通过县以上地方工会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二)职责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引导妇女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在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引领妇女建功立业。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引导妇女提高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强化担当作为,引领妇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建功立业,赢得出彩人生。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联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做好女干部、女人才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
  3、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依法维护本单位妇女合法权益,引导妇女学法、遵法、守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推动解决妇女群众所需所盼,代表本单位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组织妇女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符合女性特点的文体活动。健全妇联组织与工会、共青团组织加强合作、做好妇女及女职工工作的机制。
  4、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妇女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五好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廉洁家庭建设等活动,实行垃圾分类,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和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促进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5、优化改进工作作风。把联系和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加强“妇女之家”“妇女微家”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服务妇女、提升能力、交流经验、表达诉求、促进和谐等方面的作用,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拓宽工作渠道,为妇女提供有效服务。
  三、加强机关妇女组织建设的领导
  (一)旗直各机关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妇女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落实好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选好配强妇联组织班子,切实发挥机关妇女组织的作用。
  (二)妇委会(妇女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能,全面推进妇联业务工作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巾帼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以及“我们的节日”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妇女参加各项活动,为妇女的成长成才创造条件、搭建舞台,努力把妇委会、女工委打造成妇女姐妹的“贴心娘家”。
  (三)妇委会(妇女小组)要定期向本单位党组织请示汇报工作,主动争取对妇联组织建设和开展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四、其他要求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建立的妇委会(妇女小组),要在单位党组织的领导和旗妇联的指导下,围绕单位的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各项活动,切实发挥妇委会(妇女小组)的职能作用。尚未建立健全妇女组织的单位要按照《章程》、《条例》的规定和妇女群众的意愿,尽快组建妇女组织,并函报旗妇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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