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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苏尼特左旗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流程》的通知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8-23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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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审批工作,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规范和透明,特制定并实施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流程。

  二、资金类型及审批程序

  (一)追加预算资金

  追加预算资金包括人员类追加资金和项目类追加资金。人员类追加资金主要用于新增或调整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需根据旗委编办、组织部、人社局核定的进编审批表、个人工资表等据实测算,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办理。项目类追加资金需遵循量力而行、科学合理、严格核定、专款专用的原则,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为一般债券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其审批程序包括项目申报、政府审阅、部门拟定申报方案、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等步骤。资金到位后,由使用部门按政府债券资金审批表申报使用。

  (三)上级下达专项资金

  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包括“戴帽资金”和根据任务指标下达的专项资金。对于“戴帽资金”,由资金主管部门报请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下达。其他专项资金需由主管部门提出使用方案或分配计划,按照金额大小分别提交旗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或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下达。

  三、监管要求及措施

  1. 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单位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所审批资金属于预算调整范畴的,需报旗人民代表大会或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2.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审批明确的项目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属于基本建设的项目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执行。

  3. 财政部门要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对结余结转资金依法收回统筹使用,并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4. 各部门要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确性和准确度,严格控制预算调剂次数,基本支出不得调剂,项目支出年度限定调剂次数。

  5. 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单位都必须自觉接受旗人大的监督,以及旗财政局、旗审计局的检查或审计。

  四、总结

  本财政资金审批管理流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资金拨付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建立科学、规范、精细的财政资金运行机制。通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财政资金的高效、规范和透明使用,为苏尼特左旗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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