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旗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旗消防安全管理,全面督促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我旗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
二、申报要求
请全旗各社会单位对照《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认真自查,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均应主动向所在地的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备案。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申报;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应及时向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提出,由消防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
三、申报内容
请拟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2),并将纸质盖章件报送至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
四、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一楼业务室0479-2522846
附件: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
苏尼特左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