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统一全旗政法系统的思想和行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盟委政法委和旗委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全旗政法工作,推进平安苏尼特、法治苏尼特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祖国北部边疆安宁,确保全旗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旗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旗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加强对全旗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旗政法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及时向旗委提出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研究全旗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全旗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十)负责协调推动“雪亮工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全旗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
(十一)代管苏尼特左旗法学会和苏尼特左旗反邪教协会。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9-2522531
负责人信息:
贾志刚 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主持旗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兼任旗法学会会长;负责依法治旗、信访维稳工作;分管旗委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旗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边境管理大队。
闫永琛 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协助政法委书记工作、分管维稳反邪教、党务、机关财务、办公室、深化改革、法学研究服务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德力黑 旗委政法委副书记 协助政法委书记工作,分管基层社会治理(综治工作)、执法监督、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及护路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