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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152523011672048D/2024-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苏尼特左旗 文  号 ———
成文日期 2024-05-09 16:20:27 公文时限 有效

苏尼特左旗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4-05-09 16:20:27   来源:苏尼特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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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考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解决好草原过牧问题,促进草原休养生息和畜牧业转型升级,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生态优先、生产生态有机结合,聚焦从根本上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以改善畜牧业生产条件、增加牧民收入为根本出发点,注重生态家庭牧场建设,走好生态化、产业化、社会化、数字装备化的现代设施畜牧业发展路径,切实减轻草原放牧压力,促进草原休养生息,统筹推动草原牧区“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牧民增收”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依据我旗第三轮生态奖补奖适宜载畜量核定结果和全旗实际饲养牲畜数量统计结果来看,我旗天然草原整体草畜平衡率低于10%,但局部地区存在草场过牧的现象,涉及6个苏木镇12个嘎查9.8万羊单位。2024年全旗以南部巴彦淖尔镇为重点新建或改扩建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基地11处,新建舍饲圈养畜棚3万平方米,肉牛全年舍饲养殖规模达到1.7万头;优质饲草种植2.7万亩,优质饲草收储3万吨。解决超载过牧牲畜9.8万羊单位。到2024 年底我旗天然草原草畜平衡指数降到10%以下,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草原过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减轻对天然草原牧草依赖。

  1.加强人工饲草生产,提升饲草供给能力。为有效缓解畜草矛盾,以“种草、养畜、增收”为工作目标,多方筹措资金,加大饲草料基地建设和种植力度。根据各苏木镇气候、积温、作物生长习性等,因地制宜确定种植模式,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优质饲草给予补贴,其中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200亩以上青贮玉米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200亩以上饲用燕麦、青莜麦、青谷子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加强耕地利用,扩大人工种草面积,增加优质青贮、青谷子等饲草料种植,提高产量和品质,为解决饲草料短缺问题提供支撑。年内种植青贮玉米2.7万亩,年产饲草7800万公斤,进一步推动草畜联动循环发展。

  2.完善饲草储运销体系,提升饲草料收储和调配能力。引进饲草经营企业,利用旗抗灾饲草储备和饲草交易基地,建设兼具饲草加工、储存销售一体化的饲草产业园,配套建设日产300吨全混合日粮中央厨房;加强牧户饲草棚、嘎查苏木镇中小型饲草储备库、旗级大型饲草储备站点的建设,提升旗、苏木镇、嘎查(合作社)三级储草体系饲草收储能力。采取以政府补贴、企业(合作社)经营、部门监管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饲草料储备销售模式,组织各苏木镇对接旗内外的饲草经营企业或合作社,建立从外调剂调运机制,以苏木镇为单位建设配送中心和储草站点,缩短运输途径,为牧户降低运输成本。到2024年,建设嘎查级和苏木镇级中小型饲草储备库10处,全旗5个苏木镇新建饲草加工配送中心各1处,累计达10处,日生产能力达到300吨,可辐射供应全旗7个苏木镇49嘎查牧户。

  (二)强化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设施畜牧业。

  1.发展适度规模设施畜牧业。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强化设施畜牧业建设政策扶持,保障畜牧业养殖企业、养殖合作社和养大户项目建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授信规模,完善贷款品种,拓宽抵质押品范围,扩大小额普惠信贷覆盖范围,鼓励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大户加快发展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养殖,重点提升标准化圈舍、饲草料收储加工、饲喂等环节设施化水平,2024年建设11处肉牛规模化舍饲养殖基地,构建多元化设施畜牧业发展格局,带动牧民对超载牲畜进行舍饲圈养。

  2.完善畜牧业配套设施设备。统筹推进保障性基础设施建设,摸清牧户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需求,采取牧户自建、项目补贴等方式,实施牲畜棚圈、饲草料储备库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牧户舍饲圈养能力,2024年新建暖棚3万平米。

  (三)着力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补齐草原畜牧业发展短板。

  1.加强优良品种选育推广。①加强苏尼特羊联合育种体系建设,推动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质量提升,形成“种羊场+扩繁场+核心群”的庞大育种体系,开展联合育种,生产优质种羊,保证全旗苏尼特羊选育提高工作。到2024年,力争创建自治区级核心育种场1处,累计建设苏尼特羊扩繁场13处,苏尼特羊核心群170群,年内生产培育特、一级种公羊0.3万只,覆盖率达到100%。②继续加大良种肉牛繁育力度,推进西门塔尔牛、华西牛、蒙古牛等优质良种肉牛的引种扩繁工作,到2024年,优质良种肉牛核心群发展到30处0.78万头牛,新认定华西牛育种群3个,累计达到6群,冷配良种肉牛0.45万头,巩固提升20处冷配站点,冷配站点普及率达到80%以上,肉牛冷配率达到10%。

  2.加强畜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强化科技创新投入保障机制,通过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实施“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针对草原过牧问题中的生态治理、畜种改良、放牧管理、家庭牧场优化管理、疫病防控、饲草种植、装备机械、质量追溯等方面研发或引进一批实用技术,推动实现高质量的草畜平衡。实施购置畜牧业机械设备补贴政策,补齐牛羊养殖环节装备短板,加快推广全混合日粮(TMR)设备、饲喂、饮水、保定架、清粪机具等配套设备,单台机具补贴比例按售价的30%补贴,累计补贴额设置上限,其中清粪小型装载机上限为1.5万元、全混合日粮制备机上限为1.7万元、撒料机上限为1万元;保定架上限为0.5万元;恒温饮水槽上限0.15万元。到2024年,畜牧养殖机械化率达到50%。

  3.强化牧民经营管理技能培训。重点推行现代生态家庭牧场建设模式、适度规模设施畜牧业发展模式等,结合高素质牧民观摩培训和基层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集中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牧户等畜牧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到2024年,组织100名新型职业牧民培训,重点培训饲草种植、科学饲养、经营管理、数智化应用等方面内容,不断提高牧民生产经营管理能力。 

  (四)着力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带动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1.发展草原畜产品加工业。①以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建设为基础,围绕肉、乳、皮、脏器利用开发,大力扶持我旗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设备升级、产品研发,重点鼓励在牛羊肉精细分割、精品包装、预制菜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畜产品多元化开发、多层次利用、多环节增值。到2024年,推动功宽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精深加工扩建项目、满都拉图肉食品有限公司羊皮食材加工项目以及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建成投产。牲畜屠宰加工量保持在45万个羊单位,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6%。②以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为引领,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牧民”的运作模式,由企业与合作社及牧民结成订单合同型、价格保护型、服务协作型利益联结体,逐步形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助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辐射带动牧民参与规模化经营、现代化生产。到2024年,培育自治区级龙头企业1家。③推进落实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龙头企业助保贷、抗旱宝等金融服务政策,发挥融资平台和担保机构作用,建立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推动畜产品加工企业有效融资需求得到满足。

  2.打好草原畜牧产品品牌。①以“锡林郭勒羊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锡林郭勒草原羊“蒙字标”认证为契机,依托我旗苏尼特羊优势特色产业,积极融入锡林郭勒盟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大力推动“苏尼特羊”品牌振兴战略。鼓励引导肉牛肉羊企业积极开展绿色、有机等认证,加强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到2024年,争取4家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绿色食品认证。②加快“中国羊产业·苏尼特指数”发布实施和结果运用,不断强化羊肉产品的“定价话语权”,提高追溯羊收购价和产品溢价能力。③进一步加大锡林郭勒区域共用品牌、“蒙”字标授权争取工作,加强追溯草原羊羊源管理以及屠宰、销售环节监管,保障品牌产品质量安全。到2024年,品牌授权企业达到2家以上,实施草原羊追溯24万只。④支持企业通过博览会、交易会、展销会等线下平台以及抖音、快手、微信等线上平台,进行多种渠道品牌宣传推介,进一步拓宽产销对接效率,建立企业合作互通的桥梁,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五)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防疫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强化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健全动物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实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强化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对养殖、运输、屠宰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执法,严防病害肉牛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依法督促落实养殖、贩运、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清洗消毒、疫情报告等工作;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厂配备相应的畜牧兽医人员,依法落实疫病自检、报告等制度。

  (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新型畜牧业经营发展能力。依托大型养殖、兽药、饲草料生产经营企业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企业+合作社+牧户”、“集体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等模式,将服务领域由养殖、防疫等环节向饲草料加工、畜产品采集、仓储冷链等环节拓展延伸,构建功能全、机制新、覆盖广的现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①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在2023年全旗7个苏木镇全面实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兽医社会化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基层兽医服务行为,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项目,将兽医社会化服务公司工作人员纳入培训计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技术。到2024年,兽医社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②饲草料生产加工社会化服务。采取政府建设、合作社经营、属地政府监管的饲草料加工调配社会化服务模式,提升全混日粮加工调配能力。到2024年,在5个苏木镇新建全混合日粮加工储备站各1处。③肉牛托管代养。实行政府购买肉牛托管代养社会化服务,扶持一批经营主体开展托管服务,提升以脱贫户、监测户为重点的中小养殖户标准化饲喂水平,全面构建“政府+企业(合作社)+牧户”的肉牛托管代养模式,服务带动牧民增收。到2024年,完成0.3万头肉牛的托管代养,带动中小牧户节本增产、提质增效。

  (七)典型引路,加强典型模式示范推广。积极探索解决草原过牧问题的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新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从实践和理论层面提炼典型示范案例,及时形成成果汇总,为全旗实现草原保护和合理利用、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做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长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农牧、财政、自然资源、林草及相关苏木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旗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舍饲圈养总体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明确解决过牧问题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时间表,责任人要上图入库,挂图作战,保障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各类项目资金和金融支持,同时引导社会投资草原生态建设及牧区产业发展,探索草原保险试点。加大牧区建设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政策保障,采取以奖代补和以工代赈等形式,引导牧民主动参与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专家指导。依托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现代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领军企业等支撑力量,组建专家服务团队,深入基层做好政策解读、技术服务和宣传引导,不断增强牧民生态保护意识,加快实用生产技术和先进生产经营理念推广。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作用,依托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多元化的新闻载体,结合入户宣传讲解、发放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草原生态保护利用政策制度,提高牧民保护草原、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的自觉性,引导牧民增强草原保护意识主动性,调动牧民保护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转变经营理念、科学利用草原,促进草原休养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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