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确保全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作要求,现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强化预算编制与内控机制
采购人需精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进行。同时,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二、加强采购需求与采购方式管理
采购人应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依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要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应征求社会公众对确定采购需求的意见。
三、公开政府采购意向与选择代理机构
采购人应公开采购意向,确保意向公开内容与采购计划相关联。在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时,应遵循相关规定,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与评审要求
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采购等政策。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干预或影响正常评审工作。
五、提高采购效率与资金支付管理
采购人应及时签订采购合同,提高采购效率。同时,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履约情况,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拖欠。
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与绩效评价
采购人应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高效、规范进行。对未按要求开展相关评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做好质疑答复与档案管理
采购人应妥善保管政府采购档案,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同时,要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主体,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